刊登日期: | 2015/10/20 |
發文日期: | 2015/10/20 |
發文字號: | 府農務ㄧ字第1042503616號 |
主旨: | 訂定「雲林縣農業溫網室設施及相關設備補助作業要點」,並自中華民國104年11月1日生效;另「提升建構安全農業設施補助作業要點」自中華民國104年11月1日停止適用,請 查照。 |
說明函: |
一、檢送「雲林縣農業溫網室設施及相關設備補助作業要點」一份。 二、副本抄送本府行政處請刊登本府公報。 |
正本: | 本縣各鄉鎮市公所、本縣各鄉鎮市農會、本府各單位、本府所屬一級機關、本府所屬二級機關、本縣各農業合作社場 |
副本: | 本府行政處文書科、本府行政處法制科、本府農業處 |
附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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